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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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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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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设计”是相关技术课程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课程设计和实验课、专业实(见)习、毕业论文(设计)等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课程一起构成了大学阶段的实践教学体系。课程设计是针对某一理论课程的具体学习要求,通过学生对某一课题进行独立的设计、安装、调试等综合训练,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与实际紧密结合、独立地解决问题的能力。为突出以教学质量为中心,以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的合格毕业生为目标,加强教学质量监控,规范教学管理,结合专业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教学大纲
⒈学院教学委员会在制订各专业培养计划时,应明确规定需要进行的课程设计的名称、学时数及其在教学进程中的时间安排。
⒉课程设计的教学大纲由其所归属的教研室(以下简称教研室)依据专业培养计划具体制订,报学院教学委员会讨论定稿。
⒊课程设计教学大纲应对课程设计的内容、目的与要求、教学时间分配、实施条件、考核办法等作出明确规定。
二、教学实施
⒈在学期教学执行计划中,各教研室应明确所属课程设计开课的具体时间及指导教师,要求每个自然班至少配备两名指导教师,并组成一个课程指导组,由教研室指定一名教师作为课程指导组组长(原则上由理论课主讲教师担任)。
⒉指导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实际条件,拟定课程设计的课题;指导组组长在开课前三周将指导教师拟定的课程设计课题及设计任务书汇总报教研室;教研室要组织专业教师对指导教师提供的课题进行讨论、筛选。每位指导教师至少提供五个课题。课程设计课题既要与理论知识相结合,又要与实际动手相结合,并应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先进性。课题每年要有所更新。
⒊指导组组长在课程设计实施前一周向学生公布课题,并组织进行课题的分配。学生分组参加课程设计,每2~5个学生为一个设计小组。原则上要求各课题分布的学生数应相对均衡。
⒋指导教师应在课程设计开始的第一天向学生提供设计任务书和所需的设计参考书目,设计任务书应对设计课题、设计要求等作出明确说明。
⒌相关实验室应在设计开始前两周内准备好设计所需的元件、器材和设备,确定专门的实验人员负责器件的发放、管理,实验室应全天开放。
⒍在设计过程中,每个小组要独立完成课程设计任务,并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课程设计报告。
三、教学检查
⒈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应组织教研室和实验室认真、细致地检查课程设计任务书与课程设计教学大纲的要求是否一致,设计所用的器件是否齐备等。
⒉教研室、实验室应分别在课程设计进行的初、中、末期对设计进行的具体情况进行检查,掌握设计进行的动态,了解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加以解决。
四、教学考勤
⒈课程设计指导教师要负责对学生的全程指导,不得无故缺勤。
⒉实验人员应按时到岗,做好元件、器材的发放以及实验室的正常管理工作,并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⒊学生不得无故迟到、旷课,对于缺勤的学生按学校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成绩评定
⒈课程设计结束后的一周内,指导教师应依据学生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动手能力、学习态度、工作作风以及撰写的设计报告等方面,公正地给出恰当的评语和建议成绩。
⒉课程设计指导组通过答辩等形式,最后确定成绩,并在设计结束后的一周内将评定的成绩向学生公布,同时上报教研室。
⒊成绩不及格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六、质量监控
⒈教研室应负责对课程设计全过程的质量监督。
⒉课程设计结束后,教研室要督促课程设计指导组进行客观的质量分析报告,并形成质量分析及课程设计总结报告。
七、教学档案
在课程设计完成后的三周内,课程指导组要完成课程设计档案建设。课程设计档案建设由课程指导组组长负责实施,教研室负责验收存档。
课程设计的课程教学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⒈教学任务书;
⒉课程设计教学大纲;
⒊课程设计教学计划(进度表);
⒋课程设计指导教师、学生分组及课题分配情况一览表;
⒌课程设计任务书(副本);
⒍学生成绩册;
⒎课程设计教学总结报告;
⒏课程设计质量分析报告;
⒐课程设计报告书(5本),其它另存。
课程设计的课程教学档案还可包括以下内容:
⒈课程设计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特色材料;
⒉其他相关材料。
八、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
2017.10修订